财经〔2022〕 11 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提升财经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现学院决定调整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徐文芹
副组长:王 欣
成员:姚晶晶 陈卫军 王 健 卢 娜 丁绪辉 刘喜鹏
刘志梧 潘达伦(财经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张晓辰(财经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主要职责
1.督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2.督查各部门在实验室安全方面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3.监督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开展实验室安全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
5.协助组织学院师生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6.协助组织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