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2022〕 9 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9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提升财经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现学院决定调整财经中心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戴叶林 吴梦云
副组长:鄢 军
成员:孙后军 陈海波 胡绪华 苗 晴 王为东
李靠队 顾水彬 周建再 李芳林
二、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
2. 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3. 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4.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的定期检查,落实问题及隐患的整改。
5. 组织学院师生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6. 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