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2022〕 16 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我院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江大校〔2021〕198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 实施管理细节指导如下:按照“点面结合、分类引导、分级推进”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学院安全准入细则的实施,具体包括:制定安全教育和考试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及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归档;维护充实相关专业试题库;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院规定,杜绝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实验操作。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过程包括: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等,由学院安全员或系主任主讲,课时为 2 学时。
(二)自主学习:通过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和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和“在线练习”页面,结合专业,学习相关知识点,各班长负责监督。
(三)在线考试:老师同学自行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 45 分钟,总分 100 分,题量为 20 题左右,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 90 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3 次考试仍未合格者,需间隔 2 日方可重新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份。
(四)组卷、考试内容和题型: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进行组卷,考试知识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知识。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组卷时多选题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新入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组织培训,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实验室安全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具体事项如下:
研究生新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获得准入资格证书,并和导师共同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本科生新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班级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本科生由本人签字,研究生由本人和导师签字后,由班长上交学院留档备查。未完成者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八条 每一门实验课老师第一次上课时须检查学生的合格证书。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由财经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2年5月1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