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学业导师考核实施细则(2021修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学业导师考核工作,规范学业导师管理,推动学业导师制有效施行,根据《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江大校【2021】4号)和《江苏大学学业导师考核实施方案》(江大校【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梦云 戴叶林
副组长:鄢 军 孙后军
组 员:周建再 李靠队 李芳林 顾水彬 王为东 陈 晨
二、考核流程
1.学业导师撰写学年工作总结;
2.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院综合考核;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党委学工部(处);
4.党委学工部(处)评定“优秀学业导师”。
三、考核指标体系
1、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学业导师:
指标 | 权重 | 考核内容 | 选项分值 |
95分 | 85分 | 75分 | 65分 | 55分 |
工作 投入 | 15% | 本学年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情况。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1次,每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指导后在《大学生学业规划书》、工作手册中及时做好相应记载。 | A.≥5次 | B.4次 | C.3次 | D.2次 | E.≤1次 |
学业规划指导 | 15% | 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考研、就业、创业或出国留学的发展目标。指导和督促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落实学习计划。 | A.指导非常详细 | B.指导比 较详细 | C.一般 指导 | D.简单 指导 | E.指导 较少 |
专业思想教育 | 10% |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内容和要求,增强专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趣。 | A.非常 了解 | B.比较 了解 | C.基本 了解 | D.简单 了解 | E.了解 较少 |
专业学习指导 | 10% | 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 A.指导非常详细 | B.指导比较详细 | C.一般 指导 | D.简单 指导 | E.指导较少 |
创新能力培养 | 10% | 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 A.指导非常详细 | B.指导比较详细 | C.一般指导 | D.简单 指导 | E.指导 较少 |
考研教育指导 | 10% | 介绍考研形势与政策,注重学生考研引导与规划,提升考研成效;对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一对一”考研教育指导,营造浓厚的考研氛围。 | A.指导非常详细 | B.指导比较详细 | C.一般 指导 | D.简单 指导 | E.指导 较少 |
选课 指导 | 10% | 了解学生修读学分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 | A.指导非常详细 | B.指导比较详细 | C.一般 指导 | D.简单 指导 | E.指导 较少 |
学风 引导 | 10% |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新生学业导师还应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角色转变。 | A.指导非常详细 | B.指导比较详细 | C.一般 指导 | D.简单 指导 | E.指导 较少 |
满意度测评 | 10% | 学生对学业导师指导工作的满意度 | A.优秀 | B.良好 | C.中 | D.一般 | E.差 |
计分标准: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中)计75分、D(一般)计65分、E(差)计55分。
2、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辅导员用表)
学业导师:
指标 | 权重 | 考核内容 |
选项分值 |
95分 | 85分 | 75分 | 65分 | 55分 |
基础 工作 | 20% | 《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学业导师总结情况 | A.记录非常详细 | B.记录较详细 | C.记录一般 | D.记录简略 | E.记录敷衍 |
学业规划指导 | 30% | 《学业规划书》填写情况 | A.填写非常详细 | B.填写较详细 | C.填写一般 | D.填写简略 | E.填写敷衍 |
学困生帮扶 | 20% | 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重视学业警告学生的转化 | A.非常 关心 | B.比较 关心 | C.一般关心 | D.偶尔 关心 | E.极少 关心 |
与辅导员交流 | 20% | 针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状况等进行交流 | A.≥5次 | B.4次 | C.3次 | D.2次 | E.≤1次 |
总体 评价 | 10% | 对学业导师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 A.优秀 | B.良好 | C.中 | D.一般 | E.差 |
计分标准: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中)计75分、D(一般)计65分、E(差)计55分。
3、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
学院: 学业导师:
指标 | 分值 | 内容及依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学生科研成果 | 20 | 科研立项、论文、专利、学科竞赛等 | 每人次加2分,满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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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情况 | 20 | 考研、就业、创业、出国情况等 | 毕业班考研、出国每人加2分,就业每人加1分,满分20。非毕业班此项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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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 状况 | 20 | 早操、晚自习、文明督查通报等 | 初始20分,被通报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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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 成绩 | 20 | 不及格率、四六级通过率等 | 满分20分,不及格率每个百分点扣1分;四级通过率低于年级平均比例的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四级通过率高于年级平均比例的一个百分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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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 警告 | 10 | 学生受到学业警告情况 | 初始10分,学业警告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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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 考纪 | 10 | 学生因考试违纪受处分情况 | 初始10分,考试违纪每人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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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和《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辅导员用表)》是反映学业导师工作状态和效果的综合评议表,以定性考核为主。《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采取量化考核方式,集中反映工作成效。
四、考核测评办法
学业导师考核总评分由学生评议分、辅导员评议分、工作效果考核分三部分加权得出。
总评分=学生评议分×50%+辅导员评议分×20%+工作效果考核分×30%
1.学生评议分
学生评议分为学业导师所带学生的测评表平均分。学生填写《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所有学生通过学业导师测评系统进行评议。毕业班学生须在6月份离校前完成对学业导师的评议。
2.辅导员评议分
辅导员填写《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辅导员用表)》,辅导员对所带学生的学业导师分别进行评议。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一名辅导员的,该辅导员给出的相应测评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辅导员评议分。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多名辅导员的,辅导员评议分为所涉及辅导员的测评平均分。
3.工作效果考核分
各学院学工条线收集相关资料,根据细化后的评分标准,组织填写《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相应学业导师的考核表得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工作效果考核分。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不合格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学业导师学年津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每生每学年120元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每生每学年90元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予以停发。
六、附则
学业导师的选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均由学院学工条线负责。本实施细则根据学院的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并具体落实。
财经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