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19年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财经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财经学院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政治 |
英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全日制(调剂专项,不占总招生指标) |
非全日制 |
020200 应用经济学 |
12 |
/ |
49 |
49 |
74 |
74 |
345 |
027000 统计学 |
8人(2) |
/ |
49 |
49 |
74 |
74 |
345 |
120201 会计学 |
12(1) |
/ |
49 |
49 |
74 |
74 |
350 |
025400 国际商务 |
15 |
10 |
49 |
49 |
74 |
74 |
345 |
125300 会计 |
30 |
40 |
|
55 |
120 |
|
210 |
如若招生计划有变动,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3、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会计专业硕士复试科目包括《会计专业综合》(代码:1023)与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010),其中,《会计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科目笔试成绩的90%;《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占复试科目笔试成绩的10%。
5、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评分依据是A本科阶段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加50分。B本科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加20分,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加15分,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加10分。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学习奖学金,以国家奖学金计分。B部分得分最高计50分。
(2)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
(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评分依据是有实习、实践经历占30分;发表论文情况占50分;参加大学生科研或老师课题情况占20分。
注:(1)、( 2 )(3)打分部分需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好带到面试现场,交给复试秘书。成绩单须由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大学生科研立项证明(教师课题申报书、结题证书)有主管部门公章。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注:考生务必在复试前两天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打印复试通知单。如果暂时打不出,表示招办没有把名单导入系统,可以稍候再试。
复试环节 |
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22日 9:00—17:00 |
收取复试体检费166元(80元复试费和86元体检费) 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以上材料交资格审核老师) 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期间获奖、实践证明材料,参加科研立项、发表学术论文等情况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定好交面试秘书) |
三江楼1304D |
体格检查 |
3月22日 |
考生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进行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
校职工医院 |
心理测试 |
3月22日 |
见附件5通知说明 |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
复试科目笔试 |
3月23日 9:00—11:00 |
复试科目考试 |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
面试 |
3月23日 13:00—21:00 |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
复试加试 科目笔试 (仅会计专硕) |
3月24日 9:00—11:00 |
会计专硕复试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
复试成绩公布 |
复试结束后1至2天内 |
复试成绩公布于学院网站 |
|
四、录取工作
(一)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 非全日制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告知书;非全日制可以选择非定向或者定向,定向生不调档案,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2)。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被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学院复试时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复试比例在120%--150%,复试工作组将根据各学科(方向)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会计专硕和国际商务考生录取时还需结合本人学习形式志愿),按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序)。
(四)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除会计专硕考生外: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会计专硕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50%
五、其他
(一)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二)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三)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1—8879 2100
王老师 电话:0511—8898 2885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