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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实验指导教师)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次数:
 


财经〔202220



根据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危险事故发生,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三、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掌握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常识,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秩序,爱护公物。禁止将食品及饮料带入实验室,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使用实验室期间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有效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教师需在周末、节假日、夜间等非工作日时间进入实验室的,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否则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七、教师严格遵守上机和下机时间,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到达机房,不得无故中途离开、迟到、早退,应全程在机房跟踪指导学生,维护必要秩序。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学院留存备案。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财经中心实验室

安全责任人(签名):                        安全责任人(签名):

财经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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