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江大校〔2018〕10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1〕7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后,有61名同学符合申请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6日上午10点前至学院办公室进行反馈。
财经学院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