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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3-03-22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23〕10号),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江苏大学2023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详见江苏大学MPACC会计专硕中心网站。

一、财经学院专业复试线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考试招生人数

推免生已接收人数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全日制

非全日制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5

/

2

48

48

72

72

346

027000 统计学

12

/

1

48

48

72

72

346

120201 会计学

13

/

4

47

47

71

71

 340

025400 国际商务

21

8

0

48

48

72

72

365

如若招生计划有变动,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业背景评估,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复试比不低于120%。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学院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核,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背景评估占 10%, 复试科目考核占 20%,综合能力面试占 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3、学业背景评估、复试科目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学业背景评估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业获奖、科研成果等材料,学业背景评估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打分。

5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6、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大约为15分钟。采用题库试题综合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学术学位偏重基础理论与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考核;专业学位偏重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应用知识能力考核。考生从面试专家试题库中抽取3题,回答2题,专家组在此基础上与考生交流,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和交流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8、体格检查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组织体检,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签好字的身体健康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考生准备工作:考生务必在复试前两天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ujs.edu.cn/ksxt/login.aspx),按照初试查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提交复试科目、通讯信息(录取后将作为邮寄通知书依据)、住宿与否等相关信息。

复试环节

时间

内容及要求

地点

资格审查

和学业背景评估

3月25日9:00—17:00

复试费为 80 元/考生,线下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扫码缴费,需备注身份证号与姓名。

资格审核材料:1、初试准考证原件2、复试通知单原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5、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 6、身体健康承诺书原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其中3、4复印件,5、6、7本人签字后把原件交给资格审核老师存档。5、6、7表格具体格式见附件)

学业背景评估加分材料(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 资格审核时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到审核现场,由专家组打分,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交给审核组专家存档。

三江楼1304C

复试科目笔试

3月26日9:00—11:00

复试科目考试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3月26日13:00—21:00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1至2天内

复试成绩公布于学院网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

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拟录取后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复试前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告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拟录取阶段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格式见附件)。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三)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二志愿考生采用线上复试方式,复试科目笔试为口试,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线上面试系统,二志愿的具体复试时间、材料要求另行通知,云考场的使用方法请查看https://yz.ujs.edu.cn/info/1010/4567.htm。

六、其他

(一)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二)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三)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188792100

申诉人:孙老师    电话:051188795166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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